5月27日,中国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通知,即日起开展“利剑”行动,关于2020年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启专项整治,12月之前,对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初,新冠病毒席卷而来,中央一方面紧急抓管疫情防控,实行道路封锁,控制病毒扩散工作,另一方面努力保证民众的生产生活有序进行,而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安全就被提上了日程。量是基础,质是保障,中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质、量同抓,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全民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中国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工作做了指导,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并对农产品提供者进行了大力宣传,希望人人参与,全民抗疫,为打赢这场战役贡献积极力量。
2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方案,宣布“利剑”行动正式开展。民以食为天,食安则民定,民定则国强,对于目前世界疫情仍十分严峻的局面,农业农村部的这一举措无疑是明智且十分必要的。
“利剑”行动对于民众的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对相关种植和养殖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行动将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未按国家有关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二是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使用未批准的药物及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行为。
从“利剑”行动的整治重点可以看出,禁用兽药对于养殖者来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作为养殖者,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绝不能违法违规用药。那么,禁用兽药都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1、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2、β-兴奋剂(β-agonists)类及其盐、酯
3、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4、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5、卡巴氧(Carbadox)及其盐、酯
6、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7、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
8、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9、氨苯砜(Dapsone)
10、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Furacilinum)、呋喃妥因(Furadantin)、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11、林丹(Lindane)
12、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13、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Melengestrol Acetate)、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14、安眠酮(Methaqualone)
15、硝呋烯腙(Nitrovin)
16、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17、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18、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
19、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及其盐、酯
20、锥虫砷胺(Tryparsamile)
21、万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盐、酯